Friday, May 20, 2011

大马言论自由万岁 !(南洋商报,刘继方专栏)

刘继方专栏
商报,刊登20.05.2011

昨天巧遇一位从怡保来的部落格友人;交谈中,我们竟然达致了一个“匪夷所思”的结论:马来西亚的言论空间“开放”了!

你不认为吗?你看,土权主席依布拉欣阿里发表的浴血圣战论,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却表示政府不能采取任何行动,因为类似的偏激言论,已经广泛出现在网络上,形成社会常态(norm)。

这也就意味着,以后只要挂上一个“N”(norm)字牌,你就可享受言论的“免死特权”。

这也是为什么网络媒体(当然包括部落客)可以“轻松”选题帖稿,喜欢怎么写就怎么写;就如一位自称“大狗”的部落客,在发布“基督教国”论成为众矢之后,仍被某主流马来报章转载,登上了封面头条。

正当大家对该文章感到心慌不安时,其部落格还是如常操作,完全不受干扰,反而是基督教联谊会却无端端被逼作出解释,还要郑重否认。

对我们来说,发布这么敏感及充满恶意帖子的作者,应该早就被控在内安法令下,不过事实告诉我们,今天“大狗”仍在新鲜、自由的空气中继续“狂吠”,而有关马来主流报章,也同样继续呜放自如。

这表示说,续该报章鼓吹的“一个马来人,一个土族”言论后,再次证明我国的“言论自由”是“存在”的,甚至一切涉嫌“煽动”种族情绪的报道,到目前为止,未见任何人须负起任何责任。

因此,如果你是部落客,因担心言论尺寸不够宽,或因担心踩到敏感线而被对付,请记得——“N”字牌!这可是部长说的哦!!

我们再来重温一下有关言论:“随着社交网站与媒体的兴起,许多人都使用部落格与推特,发表类似依布拉欣的言论,这些言论都不属于政府所能控制或惩罚的范围之内。”这样,大家大可放心了吧?!

虽然如此,我还是要提醒大家,不要因为有“免死令”而过于“乐极”,免得“生悲”,因为我国的“政策演员”大半都是所谓的“伸缩”好手,中意时就说可以,不合意的话,你就看着办吧!

所以要追求真正言论自由的朋友,请记住,部长的“一时一样”,其实也是种“社会常态”,我还是劝你好自为之。

1 comment:

笨小孩 said...

我想大家应该也常常听到马来西亚的《一个大马》主打曲吧!“SATU BANGSA SATU MALAYSIA。”那不是把其他的種族都拋開一旁了?還記得當我們還是穿著那開郎褲的小豆丁時, 老師總是教育我們三大民族應該和睦公處。因該是3 bangsa & 1 Malaysia la bro。如果他們不曉的,就回到小學去念多幾年的書才回到自己的崗位吧!
3大民族都丟進南中國海了嗎?少數民族都是“ke le fe"?
為何ISA不把寫那首歌的人給那下,以扇動法令控告他?
如此的言論是無知,還是白痴?
為何某黨派的部長可以發表如此的言論,而不被對付?可憐的黃明志。
國家的憲法還存在嗎?
以現在的那些狗屁部长言論,那不是企圖分裂了友族們之間的安寧?難怪我國是其中一個訓練恐怖份子的一個集中營。
ISA為何對部長們無動於衷?就應為他們的後台比較勁?還是不敢對付自己的老板?
愚蠢的領導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