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ne 24, 2011

不管你服或不服 (南洋商报,刘继方专栏)

刘继方专栏 《继破方框》
商报,刊登24.06.2011

一般所谓的“和平示威”,是指人们在特定的时间、地点,通过口头发表,或拉布条、展示大字报等,公开反映对某项课题的立场。

虽然没有干涉他人,但根据法律,所有和平示威活动,必须预先取得警方的准证,否则一律视为非法。

从正面来看,警方此举为了维护地方治安,也无可厚非,问题是,准证的发出,是否严守同一标准?是否客观?不要总让人民感觉到,凡跟政府不是同路人,申请准证便难如登天。

看看关丹居民为了人类安全,而举行的反莱纳斯稀土厂和平示威,(各友族都参与,包括小孩),令人感到意外的是,竟然被另外一大群,被视为亲莱纳斯稀的仁兄“捣蛋”。

这些来势汹汹的不明人士,以粗暴举动来干扰别人的和平集会,可悲的是,警方却为了“阻止”这批人,却要求原本和平示威者离开现场。

人民对此不服,感觉警方在执行任务时,似乎是有“选择性”。

净选盟将于下月9日举行大游行,向政府提出八项选举改革诉求,包括全面清理选举名册,改善邮寄选票程序,实施点墨制,各政党可以公平在媒体曝光,消除贿选。

全八项诉求都很直接的针对更透明及公平的选举素质,对政府,政党及全民都有益无害,且也可以进一步提升人民对政府的信心,也对选举委员会的“透明度”添加信任。

然而,这样理性的诉求,却被土著权威组织大力反对。理论上,除非该八项诉求,抵触或威胁马来人的权利,否则它根本没有任何理由反对,甚至恫言在同一天发动“对抗性”的集会。

土权的立场在维护谁,其实也很明显,事实上,该组织早已经在非政府组织的轨道上脱轨。

当然,该组织打算改弦易辙是他家的事,然而,上个星期,土权阿里“带大队”在督谷鲁商场外发表演说,请问当局,这需不需要申请准证?是否合法?

不过,至少可以肯定的是,他指净选盟若不取消集会,他们也不会取消7月7日或8日举行游行,到时华社都得在家囤积米粮的一番话,对政府来说却一点煽动性都没有,你服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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