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December 11, 2009

批评人家道德,你够资格? (南洋商报:刘继方专栏)

南洋商报,东海岸版《继破方框》
刘继方专栏 (刊登:11/12/09)

26岁美籍华裔同性恋者罗达伦,获得加州硅谷地区坎贝尔市议会全票通过,当选市长,成为美国最年轻的华裔兼“同性恋市长”。

坎贝尔市位于硅谷中心地带,全市共有3万8000多居民。从政期间,罗达伦还在加州圣荷西州立大学攻读公共管理学硕士学位,较早前,他已获得该大学的政治学学位,并获得哈佛大学肯尼迪管理学校的毕业证书。

无论你对他——同性恋者做何反应,或接受与否,基本上都脱离不了你自己的“道德观”,然而,该考虑的是,我们凭什么,基于他的同性恋者身分,去反对他担任领袖?更重要的是,我们是否有资格批评他人的所谓“道德问题”?

无可否认,一般民众对于跟“性”有关的,例如捉奸、变性、婚姻亮红灯等“道德课题”深感兴趣,因此,添盐加醋根本免不了。可是,讲了过后又怎样?除了句句难听的话,我们当中又有几位,可以“理性”地把个人“罪行”与大众利益分开来谈?

不要单从同性恋者的角度来评价罗达伦,而忽略了凭良心看待他对社会大众的贡献。他年轻,有学问,有能力,有主见,有本事,而且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和社会活动,这一切都被当地居民看在眼里,记在心里。

他们都分得很清楚同性恋是个人性向问题,个人自由,比起那些杀人放火,强奸,抢劫的无耻之辈好得多,比起那些只会说三道四,爱管人家闲事且改不了自己的品德的人,更有“素质”。

蔡细历光碟事件正是一起本土化的道德“罪案”,因为个人自由权而丢官,然而,因为他敢作敢当,党员仍以他过往对党的贡献,把他推上更高党位,就连首相也 重用他。

显然,道德观未必是100%用来“处罚”个人的错失,它也可以当作一把理智的尺,同时用来衡量个人的错误,以及对社群的贡献,从而宽容当事人的“ 过失”。

道德观不是以狭隘的态度看待“违反道德事件”,更不该因对当事人有所偏见,而以“反道德罪名”否定了他曾经为社群积极的付出,或企图谋杀他继续贡献的机会。翁总就是打开不了这个结,而以个人的道德观看待与对待老蔡,更以独行侠角色,傲慢地不把党员、中委的意愿放在眼里。

道德问题无处不在,商场、教育界,甚至宗教界都会出现反道德行为,例如新加坡某寺“借用” 该寺义款等,都是出自人性的弱点,本来借钱帮朋友度过难关是行善,但钱拿不回,不只违反道德还犯了滥权、失信等罪名。

一个人的道德观应涵盖对人权的包容,以及对人因过失而对社群沟成的伤害,和他的付出、贡献所给予大众的利益,做出的衡量。

所以,在还没批评人家道德之前,先扪心自问,自己的道德,值多少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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