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ugust 21, 2011

吉兰丹中华大会堂常年会员大会, 火药味重

会员举手表态通过接纳3项提案

(哥打峇鲁19日讯)吉兰丹中华大会堂今日举行常年会员大会时,会长陈永生遭一名会员龙仕根,质疑他没有兑现前年竞选会长时,答应筹建新会所的计划时,前者澄清那并不是一项竞选宣言,而是华堂长远的目标之一!

同时,陈永生直指这是严重的毁谤,所以他除公开要求秘书记录在案,以及要求龙仕根,收回其指责时,却未获得后者的理会。龙氏更在大会未结束前就离席。

针对上述事件,陈氏强调,上届选举他并没有推出任何竞选宣言,包括指答应筹建会所之事,这是每一名理事都可作证之事。

因此,他将针对龙仕根的公开谈话,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。

“我是在选举结束后的新闻会上,指华堂今后将更注重土族文化与教育活动,并将在合适时刻展开筹建新会所的计划,所以这并不代表我承诺筹建新会所。”

他说,理事会确实有深入谈论此事。“我们欢迎各造,若有适合和理想地点,可以提出来供理事会谈论。”

他强调,目前虽然没有建会所计划,但是理事会在任期内,依然推动了多项文化和教育活动,并且涉及很大的开销。

龙仕根在其提案信件内,以及在大会上清读出来时,表示促请全体华堂会员及理事,严正看待会长陈永生,在2009年选举时,承诺以筹建新会所为其宣言,全体理事及会员应跟进并确保这项承诺能够实现。

其案由指华堂是华团最高机构,会长必须言而有信,如果许下的承诺无法兑现,相等于欺骗华社,这是没有道德的行为。

龙仕根在大会上质问,为何上述提案没列为大会提案时,秘书韩实光表示,由于此事涉及个人,所以未被理事会接受。

虽然大会一度充满火药味,包括陈亚超以第七章(会议),第32.3条文中,会员如有提案,须在14天以前提程提案,所以大会订本月10日前截止接受提案事件,有违上述条文。

无论如何,3项由理事会提呈的书面提案,获得出席54名个人会员及19个团体代表中,大多数会员举手表态下,大会顺利通过接纳:
(1)吁请警方加强住宅区及街道巡逻,减低偷窃掠夺罪案。
(2)吁请丹州政府放宽营业条例,准许非回教徒华裔餐馆可以售卖啤酒。
(3)吁请中央政府分配学校建设发展拨款,应一视同仁对待全津贴与半津贴学校。

另一方面,丹华堂理事陈亚超表示,依据章程华堂应该是每3年选举一次,所以若依据年份,今年应是华堂改选年,理事会更应在会员大会后进行,否则有违背章程之嫌!

陈氏表示,本届理事会是在2009年时进行改选,所以3年后即2011年,理应照章行事,包括配合华总今年举行的改选年。

因此,为避免违章行事,陈亚超建议,会长陈永生针对此事和他共同会见社团注册官,以寻求这一方面的求证。

针对此事,陈永生表示丹华堂确实依章行事,所以理事会也不担心此事,因为华总的任期是2年,而丹华堂理事会则是3年一届。

他强调,丹华堂将在明年进行下届理事会的选举。

南洋商报/傅文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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