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October 23, 2011

可吃榴梿,禁止打嗝 (南洋商报,刘继方专栏)

前几天,有一位朋友说,最近哥打峇鲁市议会好像没有什么“大动作”,显然政府要“讨好”华裔,大选应该不远矣。

说得没错,日前,该地方当局甚至无厘头地“干涉”人家在餐厅举办生日会,结果引起华社的不满,连丹华青团也向相关州行政议员呈备忘录。

虽然至今该名州行政议员仍不当一回事,事情也不了了之,但至少政府体会到了,来自华社及华团基于维护自由权所给做出的反应。

更重要的是,如果再不好好“管教”市议会官员,让他们继续“黑白舞”,华裔的选票可真的要大打折扣!

没想到,话才讲到嘴边,市议会又来“搞搞新意思”,竟于本月16日发函限市内汽车装饰品店及洗车店业主,只得营业至晚上7时,但没交代清楚原因,抑或不遵循限令的后果,让业主脑海里浮现许多问号。

基本上,政府在实行任何新措施前,都必定设下目标,摆明因由或目的,可是,以该公函内容来看,市议会根本没提到限令的起因及后果。

该通告只是指市议会执照组在今年9月25日召开会议,议决限定业主只能营业至晚上7时,并声明违令者将面对市议会采取行动。

问题是,汽车装饰品店及洗车店营业至晚间有何罪?人家开门做生意,还给市议会一整年的执照费,而不是以营业时间来计算,除非是娱乐场所,在申请执照时已说明营业时间。

如果说是因为装唱机试音吵到人家,所以才发出禁令,那也应该个案吧,因为现今的汽车装饰品店行业里,单单安装音响设备已不再是首要,难道只为了两三个投诉,而向所有“循规蹈矩”的业主开刀?这也不免太公平了吧?

或许官爷也是少见多怪,没发现到外地的洗车行业都营业到整10点晚上,因为有些车主在放工过后才有时间把车送去洗。

这些官员根本没以商业角度分析问题,如果营业到晚上,会导致业主因为必须支付更多电费和工钱而亏损,难道业主肯挨到晚上吗?

更令人难接受的是,连相关的华裔市议员本身对该通告都MCC(朦查查),说因为没出席会议而不了解;更离谱的是,他根本未发现,该通告明显是针对市内所有业主,而不只是针对几位。

如果市议会真的如此关心市民的“舒适”,看来你我也该投诉隔壁的咖啡店,或修理摩托车店,又或是电器店太吵,搞不好市议会又来个新创意,下令大家“收声”。

很想问这些市议会官爷,让你吃了榴梿后却禁你打嗝,好受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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