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洋商报,刊登24.12.2010
多数政府部门有个惯例,每隔两三年调换首长一次,基本上有两大原因,第一,让有资格官员更上一层楼,其二避免贪污。
就看眼前的例子,哥打峇鲁市议会主席,自从政府决定不再由政治人物担任后,这几年来该职务都是由公务员出任;也因为这个原因,这六年来,该地方当局换了三位主席。
基于上述两大原因经常更换部门首长,我们给予赞扬,不过,效果是否真的如愿?
在国阵年代,曾有副州务大臣担任市议会主席,在回教党执政政初期也有州议员当主席,属下官员的确对他们“尊贵”身份,敬畏有加,办事严谨。
政治人物处事作风比较大胆,因为他们不怕“得罪”公务员,甚至有主席在24小时内“炒”掉两名被证实跟客户讲条件的执照局员工。
反而近年的“公务员身分的市议会主席”,因为知道自己只不过两年任期,都选择“规规矩矩”、“安份守己”的办事,未能对改善市政“大刀阔斧”。
相对于市议会主席一职惯性地两三年换人,市议会里多个局的公务员,包括掌舵人都是稳如泰山,五年、甚至十年,如如不动。
就因为“年资浅”,市议会主席只能默默做好“本份”,未能有更好的发挥,难怪连记者也得翻查记录,才知道市议会主席叫什么名。
以上的原因说明了,为什么市议会照旧实行多项开倒车及不逻辑的政策,如华人餐馆卖酒实施固打制,非回教徒女美发师不被允许为非回教徒男顾客提供服务,非回教徒老板被逼确保回教徒女工在上班时间包头巾,华商招牌照样不被允许把华文字体摆在爪夷文上端,也不可大过爪夷文。
可见,惯性换主席根本不能改变什么,旗下的“各路霸主”还是“实质”掌权,政策不变!换主席,根本只是换汤不换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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